黑木相思優(yōu)良無性系苗木繁育項目更正公告
2020-10-29
招標編號:441200-202010-887895-0022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或招標編號、政府采購計劃編號、采購計劃備案文號等):
441200-202010-887895-0022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黑木相思優(yōu)良無性系苗木繁育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原采購文件中: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銀行匯付(含電匯)等形式;
(2)雙方簽訂合同生效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4)完成苗木移床分級煉苗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20%;
(5)苗木出圃完成,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6)本項目使用財政資金,采購人只承諾在上述時間內完成支付的申請手續(xù),具體到款時間以財政部門實際支付時間為準,成交人不得以款項未到賬為由延遲、取消或更改履約。成交人應于辦理付款手續(xù)時按付款金額向采購人提供稅務發(fā)票;
(7)收款方、出具發(fā)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須與成交人名稱完全一致。
更正為: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銀行匯付(含電匯)等形式;
(2)成交人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在2020年12月底前成交人向采購人提供由有資質的擔保機構出具的資金安全保函(金額為采購人把合同款的50%),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4)資金安全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育苗關鍵技術總結階段之后(暫定2021年6月)。如保函有效期在完成育苗關鍵技術總結之前到期的,須在到期15日前重新向采購人出具保函,否則視為成交人違約,采購人將收回所支付的款項。如成交人在合同期限內違約的,采購人將根據(jù)造成的損失交情況在資金安全保函中扣除相應金額;
(5)以上項目進度付款由采購人協(xié)助成交人辦理有關財政結算付款手續(xù),成交人應于辦理付款手續(xù)時按付款金額向采購人提供稅務發(fā)票;
(6)收款方、出具發(fā)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須與成交人名稱完全一致。
2、原采購文件中第三章采購人需求第三點培育要求的“(7)煉苗與出圃”:
煉苗與出圃
造林前半個月必須煉苗1次,否則嚴重影響造林成活率:
(1)將苗木搬動,分級放置;
(2)前5天注意給足水分,5天后適量水分,10天至15天適當減少水分;
(3)剛搬動的前兩天中午適當遮陽,以后不遮陽。適合出圃造林的高度為30cm以上。
更正為:
煉苗與出圃
造林前半個月必須煉苗1次,否則嚴重影響造林成活率:
(1)將苗木搬動,分級放置;
(2)前5天注意給足水分,5天后適量水分,10天至15天適當減少水分;
(3)剛搬動的前兩天中午適當遮陽,以后不遮陽。
(4)合格出圃造林的苗木高度為30cm以上。
為確保苗木造林成活率,苗木出圃須按以下時間、數(shù)量:
1)2021年3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30%,;
2)2021年4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80%;
3)2021年5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95%;
4)2021年6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100%。
3、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肇慶市林業(yè)科學研究所
地址:肇慶市星湖北嶺盤古路
聯(lián)系方式:0758-284436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信安三路3號敏捷廣場四期C幢11樓1128室
聯(lián)系方式:0758-2822331
3、采購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彭先生
電話:0758-2822331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10月29日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或招標編號、政府采購計劃編號、采購計劃備案文號等):
441200-202010-887895-0022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黑木相思優(yōu)良無性系苗木繁育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原采購文件中: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銀行匯付(含電匯)等形式;
(2)雙方簽訂合同生效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4)完成苗木移床分級煉苗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20%;
(5)苗木出圃完成,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15%;
(6)本項目使用財政資金,采購人只承諾在上述時間內完成支付的申請手續(xù),具體到款時間以財政部門實際支付時間為準,成交人不得以款項未到賬為由延遲、取消或更改履約。成交人應于辦理付款手續(xù)時按付款金額向采購人提供稅務發(fā)票;
(7)收款方、出具發(fā)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須與成交人名稱完全一致。
更正為: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用銀行匯付(含電匯)等形式;
(2)成交人完成移苗上杯后,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3)在2020年12月底前成交人向采購人提供由有資質的擔保機構出具的資金安全保函(金額為采購人把合同款的50%),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的50%;
(4)資金安全保函有效期限至完成育苗關鍵技術總結階段之后(暫定2021年6月)。如保函有效期在完成育苗關鍵技術總結之前到期的,須在到期15日前重新向采購人出具保函,否則視為成交人違約,采購人將收回所支付的款項。如成交人在合同期限內違約的,采購人將根據(jù)造成的損失交情況在資金安全保函中扣除相應金額;
(5)以上項目進度付款由采購人協(xié)助成交人辦理有關財政結算付款手續(xù),成交人應于辦理付款手續(xù)時按付款金額向采購人提供稅務發(fā)票;
(6)收款方、出具發(fā)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須與成交人名稱完全一致。
2、原采購文件中第三章采購人需求第三點培育要求的“(7)煉苗與出圃”:
煉苗與出圃
造林前半個月必須煉苗1次,否則嚴重影響造林成活率:
(1)將苗木搬動,分級放置;
(2)前5天注意給足水分,5天后適量水分,10天至15天適當減少水分;
(3)剛搬動的前兩天中午適當遮陽,以后不遮陽。適合出圃造林的高度為30cm以上。
更正為:
煉苗與出圃
造林前半個月必須煉苗1次,否則嚴重影響造林成活率:
(1)將苗木搬動,分級放置;
(2)前5天注意給足水分,5天后適量水分,10天至15天適當減少水分;
(3)剛搬動的前兩天中午適當遮陽,以后不遮陽。
(4)合格出圃造林的苗木高度為30cm以上。
為確保苗木造林成活率,苗木出圃須按以下時間、數(shù)量:
1)2021年3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30%,;
2)2021年4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80%;
3)2021年5月31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95%;
4)2021年6月30前,出圃合格苗木數(shù)量達100%。
3、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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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肇慶市林業(yè)科學研究所
地址:肇慶市星湖北嶺盤古路
聯(lián)系方式:0758-284436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信安三路3號敏捷廣場四期C幢11樓1128室
聯(lián)系方式:0758-2822331
3、采購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彭先生
電話:0758-2822331
發(fā)布人: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