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202403020306015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
廣州市荔灣區(qū)恒福社會工作服務社 | 廣州市荔灣區(qū)聯(lián)合圍信義路196號1樓 | 7,200,000.00元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服務類(廣州市荔灣區(qū)恒福社會工作服務社)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
1-1 | 其他社會保障服務 | 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 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道辦事處轄內范圍。 |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一年一簽(年度末期評估合格的續(xù)簽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續(xù)簽)。 |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 | 7,200,0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李華、吳華、何亮、陳德玉、郭映麗(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
差額定率累進法收費:以項目中標金額作為采購代理服務費的計算基數。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頒發(fā)的計價格〔2002〕1980號、發(fā)改辦價格〔2003〕857號及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文規(guī)定的“服務類”計費標準下浮10%計算,以本項目的采購預算作為收費的計算依據。(1)中標服務費以人民幣支付。(2)中標服務費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電匯、支票或現(xiàn)金等形式支付。(3)投標人如不按規(guī)定交納中標服務費,采購代理機構將在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中抵扣服務費。(4)如中標人放棄中標或因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取消中標資格的,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
||
---|---|---|---|
合同包號 | 合同包名稱 | 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 | 收取對象 |
1 | 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 5.121 | 中標(成交)供應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合同包1(廣州市荔灣區(qū)海龍街社工服務站購買服務項目):
供應商 | 資格性審查 | 符合性審查 | 技術得分 | 商務得分 | 綜合誠信得分 | 價格得分 | 綜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薦排名 |
---|---|---|---|---|---|---|---|---|---|
廣州市荔灣區(qū)恒福社會工作服務社 | 通過 | 通過 | 41.20 | 40.00 | 4.67 | 10.00 | 95.87 | 1 | 1 |
廣州市大同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通過 | 通過 | 37.20 | 37.50 | 4.69 | 10.00 | 89.39 | 2 | 2 |
廣州市南沙區(qū)百民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通過 | 通過 | 18.20 | 29.20 | 4.67 | 10.00 | 62.07 | 3 | |
新家園社會服務中心 | 通過 | 通過 | 11.20 | 11.90 | 4.67 | 10.00 | 37.77 | 4 |
備注:廣州市荔灣區(qū)恒福社會工作服務社中標服務總工時:32516小時/年,97548小時/3年。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海龍街道辦事處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qū)龍溪大道288號
聯(lián)系方式:020-8141448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房
聯(lián)系方式:020-83812935,1801173520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馬小姐
電 話:020-83812935,18011735206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0日